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7-2018学年《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换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3638

各学院:

按照《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换生计划试点工作》的精神要求, 2017-2018学年长三角高校交换生计划现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换生计划概况

1、2017-2018学年含上海松江大学园区7所高校及仙林五校联盟的其他四所院校共计11所院校近180个专业参加交换生项目。交换生的学习期限为一学年(南京大学半年一学期)。

2、各校接受交换生专业及录取要求见附件。

二、学费标准及住宿安排

1、交换生按照接收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向接收学校缴纳费用(各接收学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缴费方式待接收学校确定名单后通知。经确定参加2017-2018学年交换生项目后,我校不再收取2017-2018年度学费,参加南京大学交换生收取半年学费。

2、仙林大学联盟高校接收交换生不安排住宿,学生宿舍依然由本校安排。

三、项目申报和录取

1 该项目面向我校在读的优秀全日制本科学生(除即将进入床边教学及见习的学生),不包含应届毕业生、台港澳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2. 此次交换生项目严格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请。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推荐,由接受学校负责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在确定录取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指导该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的选修课程。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要遵守接收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课程考核合格后,学校将认定交换期间的课程学分。

2、请各学院及时向学生宣传交换生工作的相关情况,结合接收高校的选拔条件、专业设置和接收人数组织学生申报,做到信息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3、请各学院将确定的交换生名单按照附件中“2017-2018学年长三角高校交换生报名汇总表”格式进行汇总,并于2017年5月1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合作办学管理科行政楼211,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附件

  1. 合作办学管理科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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