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168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高教厅 [20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选的分类范围是物理化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医学基础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和艺术学类等25个类别。其中涉及到我校的分类有中医类等5个类别。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后简称《申报表》)纸质版1份,《申报表》word版电子文件1个。

2.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后简称《汇总表》)纸质版1份,《汇总表》word版电子文件1个。

三、工作安排

1.各申报学院于2019429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管理科,电子文件发至邮箱:nzysysglk@163.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上网公测、会议评审,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高校申报限额数来确定我校推荐项目。根据专家修改意见,继续完善提高推荐项目材料内容及展示效果。

3.学校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时间截点上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交互式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独立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 通过申报网站(http://shenbao.ilab-x.com/)可查看往年全国申报的项目。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验管理科(行政楼214),联系人:贾静、祖强,联系电话:85811016,电子邮箱:nzysysglk@163.com。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此项目将按照新制定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工程项目工作量奖励标准执行,在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附件:1.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 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字(2019)18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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