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7-17浏览次数:275

有关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泰州校区(筹)开始招生。为确保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的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教学安排

(一)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依据招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下达。相关学院、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详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一览表》(见附件1)。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共计19周,新生暂定4-17周为教学周,18-19周为考试

(三)泰州校区(筹)《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授课,新生入校分级考试后编制教学班。《大学信息技术基础》实行各专业选择不同等级课程授课,由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征求各专业意见后安排授课

(四)体育课学生根据自己课余时间选择体育授课项目由体育部统一安排

二、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为保证教学任务有效落实,合理安排,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716日,下达教学任务。

(二)716-724日,有关学院、教学单位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三)724日,有关学院、教学单位上报教学任务表,发送电子版至罗吉老师处,邮箱:280262533@qq.com。教研室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教材选用信息的填报及审核工作。

(四)725-731日,泰州校区(筹)初步排课。

(五)81—8月4日,发布课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六)85日,发布正式课表。

三、其他事项

(一)任课教师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教学周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包括理论课程与见习)教学任务,且不超过总课时的30%。鼓励高级职称和高年资讲师承担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翰林学院可推荐其优秀师资参与泰州校区(筹)教学,但需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和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任务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办法(见附件3)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教研室严把教材选用关,及时了解教材出版进展,掌握教材的版本及版次,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除此之外,至少应选用近3年内高水平出版社出版的新教材。

1.请相关开课单位认真参照《马工程教材信息一览表》(见附件4)和《马工程教材及其对应课程一览表》(见附件5),涉及的相应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

2.为规范教材选用,各课程原则上均需从“教材管理系统”中的教材书目库中选用教材。如确需选用该书目库以外教材的,请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材选用目录审核表》(见附件6),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于7月24送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216室)。经教务处审核录入系统后,教研室方可继续进行教材选用。拟使用未经审核改版的自编教材(讲义)的课程,请各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讲义)审核表》(见附件7)并附自编教材(讲义)定稿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于7月24送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216室)。

3.高校教材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202.195.209.105:8080/TMC/,或在教务处主页左侧导航栏内点击“教材管理系统”登录。教材选用流程为:教务处发布教学任务信息、教学秘书网上分配本单位课程至相应教研室、教研室负责人网上填报教材选用信息、教学秘书网上初审、教学院长网上审核、教务处网上审定。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泰州校区(筹)教学任务一览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办法

3.马工程教材信息表一览表

4.马工程教材及其对应课程一览表

5.新增教材选用目录审核表

6.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讲义)审核表

 

                                                                                                                                 教务处泰州校区(筹)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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