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0〕69 号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下学期教材选用质量和按时发放,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工作要求
1.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选用办法》(附件1),各教研室应结合课程教学大纲,充分考虑所选教材的教学适用性,优先选用近五年出版的优质国家或行业规划教材、省重点教材等。
2.根据教育部、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精神,以及江苏省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统一使用工作推进会要求,请相关开课单位认真参照《已出版马工程目录(2020年9月)》(附件2),相应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
3.教材选用统一在“高校教材管理系统”上进行。登录地址http://202.195.209.105:8080/TMC/,或在教务处主页左侧导航栏内点击“教材管理系统”登录。账号为个人工资号,如遗忘登录密码,可与教材科联系重置。
4.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各学院、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教材选用工作专门会议,通读所选教材,提出审核意见。
5.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完成本单位教材选用信息的填报及审核工作。逾期迟报影响正常教材征订及发放,由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三、教材选用工作安排
1.11月4日,教务处在“高校教材管理系统”上发布教学任务信息(附件3,如教学任务有调整,请务必与教材科联系)。
2.11月5日,教学秘书网上分配本单位课程至相应教研室。
3.11月6-13日,教研室负责人网上填报教材选用信息。为规范教材选用,各课程均需从“教材管理系统”中的教材书目库中选用教材。如确需选用该书目库以外教材的,请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材选用目录审核表》(见附件4),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于11月11日前送教务处教材科,经教务处审核录入系统后,教研室方可继续进行教材选用。拟使用未经审核或改版的自编教材(讲义)的课程,请各教研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讲义)审核表》(见附件5)并附自编教材(讲义)定稿纸质版,学院需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统一于11月11日前送教务处教材科。
4.11月16-20日,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完成教材审核及系统内填报工作,并形成汇总材料,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提交教务处备案(附件6)。
5.11月23-27日,教材选用结果公示。
6.12月2日前, 教材选用结果报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
教材科联系电话:85811017(行政楼216)。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