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床边教学附属医院:
根据我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1日-6月25日,考试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 (附件1)。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请填写《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附件2),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后于第12周(2021年5月14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予以更改。
2.各学院需在开考前一周将考试科目监考人员上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校级巡考,学院安排院级巡考。
3.需申请无人监考的班级,请于15周周五(5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二、试卷印制相关工作安排
1.有试卷印制需求所有考试课程(除专转本专业未建卷库课程),需填写制卷申请单(卷库)(见附件3),在制卷申请单上注明使用卷库名称和建设年份等,将纸质版提交至教材科(行政楼216)。
2.专转本专业未建卷库考试课程,需填写制卷申请单(A.B卷)(见附件3),与试卷(A、B)和试卷答案纸质版提交至教材科,同时拷贝电子版。试卷版面格式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试卷模板(见附件4)
3.期末考试课程制卷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18日——6月1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须提前向学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其中未返校的台港澳和境外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同步线上考试,相关课程教师要做好线上考试的衔接工作,各学院须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和线上监考等工作。
2.请各学院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3.考试期间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