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进度安排,为更好地梳理各专业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方便有关学生提前做好课程重修准备,现开展课程替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学籍异动而发生课程属性变化的我校在籍本科生。泰州校区学生由泰州校区另行通知办理。
二、工作安排
1.10月20日09:00时—10月24日17:00时,学生登录校园门户,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教务办事中心,完成课程替代个人申请。
2.10月20日09:00时—10月26日17:00时,课程所在学院完成网上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3.10月20日09:00时—10月28日17:00时,教务处网上审核批准。
4.学生通过个人申请界面查看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原专业年级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小于转入专业年级同课程学分的,不予课程替代,应予重修。
2.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高学分课程可以调整后的同名低学分课程替代。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或教务处教务科处理。教务科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015。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