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实习基地:
根据我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
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已经由学院协调确定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院需在提前结束课程考试时间前一周将监考老师报送教务处备案。具体安排见《提前结束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1)。见习、实习班级课程需在学生离校前完成考试。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2020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为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9日;
2021级的学生为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9日;
具体考试安排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征求意见稿》 (附件2)。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请填写《考试日程更改申请单》(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后于第12周周一(11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予以更改。
2.各学院需在开考前一周将考试科目监考人员上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校级巡考,学院安排院级巡考。
3.需申请无人监考的班级,请于15周周五(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教务科审批。
三、试卷印制相关工作安排
1.有试卷印制需求所有考试课程(除专转本专业未建卷库课程),需填写制卷申请单(卷库)(见附件4),在制卷申请单上注明使用卷库名称和建设年份等,将纸质版提交至教材科(行政楼216)。
2.专转本专业未建卷库考试课程,需填写制卷申请单(A.B卷)(见附件4),与试卷(A、B)和试卷答案纸质版提交至教材科,同时拷贝电子版。试卷版面格式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试卷模板(见附件5)
3.提前考试结束考试课程考试前一周提交制卷相关材料。
4.期末考试课程制卷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11月29日——12月20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须提前向学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其中未返校的台港澳和境外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同步线上考试,相关课程教师要做好线上考试的衔接工作。为方便学生办理缓考申请,现已开通网上申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并告之学生务必要将审批结果交给课程负责教师。凡是没有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缓考考试,只能选择重修,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2.请各学院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加大监考与巡考力度,严肃考试纪律,营造优良的学风考风。
3.考试期间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