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2〕7号)、《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
我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取得的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可覆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心理、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信息技术、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推荐。成果形式为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我校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评,但只评我校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校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时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3.同一作者可主持申报1项成果,但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3份。
2.成果附件2份。成果附件包括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3.《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
4.请各单位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6月2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14),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贾静;联系电话:85811219;邮箱:jxzl@njucm.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2.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