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5-13浏览次数:1275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立项的十四五校本教材(第一批)建设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2021年立项的十四五校本教材(第一批)(见附件1),根据前期申报建设时间安排,拟在2022年建设完成并用于教学工作中的校本教材。

二、项目结项程序

1.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5号)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教材审核,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审核意见表》(见附件2);

2.立项教材主编填写《校本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学院审核汇总;

3.此次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立项教材主编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此次结项工作,汇总结项相关材料,拟于2022年秋学期投入教学使用的请于2022620,拟于2023年春学期投入教学使用的请于20221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电子档请发送至nzyjck@163.com。需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校本教材建设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各学院、各部门)填写汇总),1份;

2.《校本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1份;

3.编写人员、审核专家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章),1份;

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审核意见表》,1份;

5.教材样书,1本。(编写注意事项见附件5

上述材料1245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WordPDF版)

联系人:王晓雯,联系电话:85811017

四、支持保障

每部校本教材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校本教材建设和结项相关工作,如专家审评费、会议费、印刷费等。

资助经费实行主编负责制,专款专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附件:1.“十四五”校本教材(第一批)建设立项名单.xls

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审核意见表.doc

3.校本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doc

4.校本教材建设结项汇总表.xls

5.校本教材编写注意事项.doc

教务处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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