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2150

教字〔202273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为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教学安排

(一)教学任务依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下达。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详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仙林校区)》(见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泰州校区)》(见附件2

(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计18周,其中1-16周为教学周,17-18周为考试周。

(三)2019:临床医学2个班,中医学九年制1个班;2020:中医学(八年制)3个班,中医学4个班,针灸推拿学2个班,中医养生学、中医学(妇产科学)各1个班,安排床边教学。2020级中医康复因安排见习,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7周上,8周考试;2020级中医儿科因安排见习, 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13周上,14周考试 (详见附件3)。泰州校区2020级:中医学(全科医学)专业2个班安排床边教学;中医学(农村定向)专业2个班安排教学见习,教学安排1-13周上课,14周考试(详见附件5)。

(四)2019: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农村定向)、中医学、中医学(八年制)、中医学(妇产科学)、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视障)、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九年制);2020:康复治疗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专业因安排毕业实习,其理论课程教学安排1-14周上,15周考试。2020级护理专业因安排毕业实习,其理论教学安排1-8周上,9周考试。2020级眼视光学因安排毕业实习,其理论教学安排1-13周上,14周考试。相关学院排课须避开相关周次(详见附件3

(五)2020级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下学期全部见习,不安排理论课程教学;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与沟通)(联合办学)、生物制药(联合办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联合办学)三个专业因出国相关安排需提前结束课程;2020级中药制药专业因课程设计、见习实践等,需提前结束课程,2020级中药制药1个班、中药学2个班、中药资源与开发1个班、中药学(九年制)1个班、中药学(九年制)(屠呦呦班)1个班将按班级分批在第6,8-1012-13周分别安排中药鉴定学认知实践;2021级中药学2个班、中药资源与开发1个班将按班级分批在第9-10,12周分别安排采药I的课程,相关学院排课须避开相关周次(详见附件4)。

(六)20212022级除长学制、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及2021级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大学英语高阶课程为限选课外,其余班级大学英语均实行分级授课,其中中医学(八年制)实行内部分级教学。2021级大学英语高阶课程(必修考试课)仙林校区B组级别学生继续自由选择上课老师与上课班级,请公共外语教学部在学生选课前做好相关任课教师信息公开工作。

(七)20212022级所有仙林校区班级体育课为学生根据自己课余时间选择体育授课项目,由体育部统一安排。泰州校区所有班级体育课按班级排课,具体分小班由体育部统一安排。

二、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为保证教学任务有效落实,合理安排,根据教学任务的下达、教学单位布置、教研室落实、数据录入、统一排课、征求意见调课、学生选课、课表发布等各环节的时间需要,本学期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1027日,学校下达教学任务。

(二)1027-1031日,各学院、教学单位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三)111-114日,各学院、教学单位等集中录入教学任务,地点另行通知。

(四)117-125日,教务处、各学院、各教学单位、泰州校区业务办初步排课。

(五)125日,发布课表征求意见稿。

(六)125-127各学院收集课表调整意见按校区分别反馈给教务处或泰州校区业务办

(七)128-1216日教务处或泰州校区业务办进行课表调整,调整完毕进行学生必修课置入。

(八)1219-1223日,学生选课(正选与预选);2021级仙林校区大学英语高阶课程(必修考试课)B组级别学生选择上课老师与上课班级。

(九)1226日,公布第一次停开课。

(九)1228日发布正式课表。纸质版课表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印发。

(十)224-225日,学生进行补退选。

(十一)227日,公布第二次停开课。

三、工作相关要求

(一)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历,一般要求既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个学期。初次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通过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的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包括理论课程与见习)教学任务,且不超过总课时的30%

(二)各学院需严格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管理办法》,为教授授课提供必要的保障,优先保障教授的授课安排。各课程总论或绪论部分的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安排课程负责人或资深教授讲授。

(三)床边教学任务各课程由所在学院依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床边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到相关床边教学医院,各学院做好统筹工作,确保教学进度一致,课程考核时间一致,保证教学质量。  

(四)任课教师及各级审核人(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课表发布后4周内)完成下学期的教学日历网上填写及审核(各床边教学医院课程教学日历由课程所在学院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审核)。教学日历纸质版由各学院、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章后于开学二周内上交教务处。指导性自学请任课教师务必按照教学日历上填写的内容指导到位。教学日历一经定稿,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并作为今后教学工作量认定和教学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各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停课,应当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提前三天在教务系统申请并完成开课单位审核。对擅自调、停课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仙林校区)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览表(泰州校区)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医学各类床边教学安排一览表(仙林校区)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非医学类见习、实习等课程安排一览表(仙林校区)

5.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医学各类见习安排一览表(泰州校区)

附件1-5.rar  

  

  教务处

泰州校区业务办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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