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顺利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1”培养模式的执行,做好2020级学生前三学年学业完成情况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业指导和查漏补缺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仔细对照2020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的要求,系统梳理本学院2020级学生学业情况,包括课程学分修读、创新创业(实践)、素质拓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等,督促和指导2020级学生顺利完成前三学年学业。对预计不能如期完成培养的学生应重点关注,加强帮扶。同时,及时通知2020级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选课和申请重修,选课事宜请根据相关通知完成,重修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
二、做好出国资格审核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完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20级学生课程学分及出国资格审核工作,需双人审核,签字确认。学院负责人要对本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程学分及出国资格审核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2020级学生课程学分及出国资格审核情况表》(见附件1)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出国资格审查报告表》(附件2)填好后,提交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扫描件同时发至邮箱cepm@njucm.edu.cn。
附件1:2020级学生课程学分及出国资格审核情况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