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20号)要求,我校将启动2024年本科新专业申报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设置原则
1.立足学院办学基础和办学定位,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
4.能够满足《国标》要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预备案程序
1.原则上各学院如申报本科新专业,须申请对现有在招本科专业进行置换。
2.各学院需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1),对2024年拟新设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3.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论证通过的拟申报新专业予以校内公示,公示无议异后正式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自2024年度起,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需要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各学院计划于2024年度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需于9月1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1)。
联系人:牛浩、李莉,电话:025-85811073
办公邮箱:jyk@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附件.rar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