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增专业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472

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20要求,我校将启动2024本科新专业申报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设置原则

1.立足学院办学基础和办学定位,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

4.能够满足《国标》要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预备案程序

1.原则上各学院如申报本科新专业,须申请对现有在招本科专业进行置换。

2.学院需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1),2024年拟新设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3.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论证通过的拟申报新专业予以校内公示,公示无议异后正式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2024年度起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需要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各学院计划于2024年度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需于91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1

联系人:牛浩、李莉,电话:025-85811073

办公邮箱:jyk@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附件.rar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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