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了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校内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课程的范围
(一)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时,优先考虑已立项的省级、校级课程培育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鼓励各学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国家级一流专业至少有两门核心课程、省级一流专业至少有一门核心课程须参加申报。
二、申报类型与参考要求
此次申报推荐的课程共包含五类,以下内容参照以往批次各类型课程的要求供申报者参考,具体以上级正式文件为准:
(一)线上一流课程
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申报的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开放运行,以面向高校服务的课程为主。
(二)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一般应由教学名师、教授、专业骨干教师主讲,稳定开课授课。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落实课程思政改革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育人元素。充分吸收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教学工具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较高,获得感较强。加强形成性评价,实行探究式、项目式、报告式等考核方式,依托课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我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和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推荐课程的条件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1月31日(此日期参照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里限定的月份,具体日期以2023年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
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
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
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
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
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
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
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四、申报推荐课程数量及认定工作要求
(一)申报课程类型不限。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的文件要求“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三批的要求以2023年教育部的通知为准)请各学院统筹考虑。
(二)2023年我校正式申报数量,待正式通知申报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统筹我校的申报限额进行遴选。
(三)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提交申报推荐材料
(一)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研读文件,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精神,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填写相应课程申报书(参考2021年申报书,附件3)及《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学院(单位)填写,附件4),2023年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要求可能会有变化,正式申报时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政治审查
申报材料均需由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其中“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由二级学院党委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章。
(三)视频录制
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要录制不少于40分钟的课堂实录视频(标注课程内容、课程对象、上课时间以及上课地点)和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课堂实录及说课视频可先做好录制前准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申报书),暂不提交。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10月13日前(若上级文件时间要求早于此时间,将另行通知),将相应课程申报书、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及其他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各单位课程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教务处。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025-85811073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3.课程申报书
4.已立项的省级、校级课程培育项目清单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