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对接教育部高等教育数字化发展要求,持续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以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临床床边教学课程所在教研室为依托,开展以下两类虚拟教研室的建设试点工作:
第一类:“校内教研室主导,校际教研室联合”虚拟教研室;
第二类:“校内教研室主导,附属医院教研室参与”的虚拟教研室。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校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强化集体备课、集体教研等活动组织,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十三五”或“十四五”规划教材主编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虚拟教研室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联合建设单位不少于5家,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三)虚拟教研室所依托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认定或组织开展过多点临床床边教学。
(四)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各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可择优向学校推荐1-2个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其中承担床边教学任务的学院可推荐3~4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本次遴选10个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本次遴选的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须接受校级验收,验收合格者被认定为校级虚拟教研室,校级虚拟教研室将作为择优推荐申请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
(三)请各学院、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报送《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推荐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双面打印,一式3份;支撑材料(非必须材料),格式自拟,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njucm.edu.cn;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牛 浩、李 莉。联系方式:025-85811073。
教务处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