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881


教字〔20245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领导集体听课实施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开学准备情况,教学环境是否满足教学需求教学设施是否完备,教学设备运行情况等;

2.教学秩序情况,按照课表计划开课情况,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纪律情况等;

3.深入课堂,随机听取新学期第一节课。

二、检查人员及分组

本次教学检查分为校级层面和院级层面。

校级检查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领导以及各教学院长组成。根据检查人员人数及新学期第一节课开课情况分组分区域进行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院级检查组人员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领导、教学秘书、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原则上须参加教学检查。

三、工作安排

校级检查仙林校区分组所有人员于226日上午8:00在仙林校区行政楼门厅集中,泰州校区分组所有人员于226日上午7:50在泰州校区J2教学楼大厅集中,由校领导带队分组前往教学区检查。检查中须填写《开学初教学检查情况表》(附件2)和《南京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3),相关材料由各组秘书汇总并于当日上午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院级检查由学院自行安排,切实落实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做到教学检查全覆盖,不留盲点,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问题,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联系人:贾静杨众望,联系电话:85811219,联系邮箱:jxzl@njucm.edu.cn

附件:1.开学初教学检查分组名单

2.开学初教学检查情况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务处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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