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373

教字〔20241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写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后半篇文章,加强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建设,促进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今年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存在问题,开展相关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和讲座;

2.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学竞赛;

3.组织开展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品牌项目活动;

4.其他院级教师教学发展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制订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教学单位每年须至少开展“五个一”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举办一场专题培训,组织一次教学竞赛,举行一次教学工作坊,开展一次教师教学发展品牌项目活动,召开一场教师座谈会;

3.根据不同群体教师、教师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特点,制定相应教学能力发展规划和重点举措,进行分类指导:

4.鼓励本单位各类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和团队、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负责人通过讲座、教学工作坊等形式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培育高端教学研训项目,充分发挥榜样引领、辐射示范作用;

5.年末学校将组织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专题交流研讨会,对各教学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评价。

三、经费支持

学校二次核拨教发工作经费共计37万元,范围覆盖19个校内教学单位。根据前期统计各单位专任教师基数和教师教学发展建设情况核拨。

二次核拨经费用于加强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经费项目码下达至教学单位财务系统账号下,由教学单位负责规划使用,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附件:2024年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费二次核拨金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93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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