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和寒假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以及前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结果,为确保学期结束前后的本科实验教学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教学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请学院妥善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院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摸排前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排查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制定具体整改实施方案,重点关注实验危化品、特种设备及水电燃气管路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简表》(附件1)。
2.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6日前签订《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2),并将纸质版送至敬业楼214办公室。
3.假期如有本科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活动或实验室改造施工,请务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