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中医大教字〔2024〕10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依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要求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教务处备案,负责落实有关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实施。
2.泰州校区各专业转专业工作与仙林校区同步开展,由各相关学院延伸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安排。
3.依据《转专业实施办法》第六章规定符合申请调整专业的相关工作,作为“其它情况申请调整专业”与正常转专业工作同步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二、工作节点安排
1.4月24日前,学院完成本院所有校区相关专业接收计划、附加条件和考核方案等制订,填写《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和专业附加要求汇总表》(附件2)和《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附件3),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等工作。
2.4月26日前,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核各学院相关专业转专业计划、专业附加要求和考核方案等工作,并统一公布。
3.5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个人申请,填写《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附件5)并提供相关附件(学院盖章的申请人成绩单),报所在学院。
4.5月12日前,完成不符合高考选科的申请学生选科加试。
5.5月13日前,各转出学院完成个人申请材料的审核,填写《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人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6、附件7),申请材料和相关表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汇总。
6.5月19日前,接收学院完成拟转入该学院的学生信息复核工作,填写《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人资格复核汇总表》(附件8),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予以公示。
7.5月20日前,各接收学院完成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9)报送教务处。
8.5月30日前,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三、其他
1.各学院根据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本学院接收转入的专业。
2.对于不符合高考选科要求的学生,转入医学类专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化学加试,转入其它专业的由转入学院自行组织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不及格的学生取消转出资格。
3.5月20日前,同步开展各接收学院对转入学生申请资格复核、教务处对申请人转专业资格公示及各接收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如有申请资格复核未通过、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要求、未通过接收学院的转入考核的申请人,取消转专业资格,由排名后续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4.各学院须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将本院所需提交的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njucm.edu.cn,联系电话:025-85811015,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和专业附加要求汇总表
3.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模板
4.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正常转专业学生申请用)
5.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其它情况申请调整专业学生申请用)
6.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人资格审核汇总表(正常转专业学生申请用)
7.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人资格审核汇总表(其它情况申请调整专业学生申请用)
8.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人资格复核汇总表
9.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成绩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5年4月18日